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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BC Jamaica (Video)

委员会在审查 Child Diversion Act 时权衡强制转介机制

Kingst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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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负责审查 Jamaica 的 Child Diversion Act 的 Joint Select Committee 于6月3日继续逐条审议该法案,重点关注被指控犯有转处罪行的儿童应如何被转介至支持项目,并在适当情况下避免进入正式法院程序。

委员会在此前审查定义后,从该法第二条恢复审议。代表 Ministry of Justice 发言的律师 Sandaloo Cole Jarrett 表示,法律中的“儿童最佳利益”测试涵盖安全、身体和情感需求、教育、成熟度、家庭关系、宗教和精神观点,以及决策延误所造成的影响。

成员们还审查了第二条是否与第九条相冲突。Ministry 指出,其中一条表明,承认责任的儿童应被考虑适用转处,而第九条列出额外条件,包括同意、表面证据成立的案件,以及在适用情况下受害者的同意。

委员会对法案中多次出现但未作定义的“儿童违法行为”一词表示关切。成员们讨论了是否应对其作出定义、删除或缩小范围,以免该法与 Child Care and Protection Act 不当重叠。部长 Dana Dixon Marston 表示,Child Diversion Act 旨在适用于已经与法律发生冲突的儿童,而对处于风险中的儿童的支持也可通过其他社会和教育项目处理。

Chief Child Diversion Officer Venanisha Clark 表示,教区儿童转处委员会处于运作状态,但大多数日常评估和监督由 Child Diversion Office 负责。转介通常来自警方或法院,随后工作人员评估儿童情况,提出治疗计划并寻求委员会批准。她说,该办公室设有教区地点,包括 Trelawny 的 The Rock 一处。

成员们质疑,鉴于教区委员会已经通过 Ministry 汇报,第八条要求设立的全国监督委员会是否仍有必要。他们还讨论了当警方、惩教服务或儿童保护机构等单位的代表被调职或更换缓慢时出现的法定人数问题。

最激烈的辩论出现在第九条,成员们倾向于对指定转处罪行实行强制转介。数名成员认为,转处应被理解为康复,而非惩罚。委员会要求起草措辞,使转处成为合格罪行的预期路径,同时为非转处罪行以及涉及受害者的案件保留单独处理方式。

稿件来自 PBC Jamaica (Video) · 原始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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