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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BC Jamaica (Video)

Joint Select Committee 审议 Child Diversion Act 时权衡扩大转介范围并减少儿童出庭次数

106 分钟阅读Kingst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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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7月2日 的会议上,审查 Child Diversion Act 的 Joint Select Committee 继续审阅针对第3至第15条的意见书,委员们重点讨论了旨在让更多 12 至 17 岁儿童免于进入法庭程序的修订。讨论聚焦于转介、同意,以及转处如何在不导致定罪的情况下帮助儿童。

官员表示,当案件来自警方或法院时,各 parish 的儿童转处官员是第一接触点。这些官员负责受理、风险与需求评估,并将处理方案提交给各 parish 的儿童转处委员会;委员会成员可包括惩教服务人员、Jamaica Constabulary Force、CPFSA、心理学家及其他专业人士。委员会成员表示,这些 parish 机构需要更高的公众可见度,并与 CPFSA 加强协调。

第9条是主要关切之一,多份意见书认为应予重写。来自 Ministry of Justice and Constitutional Affairs、Ministry of Education, Skills, Youth and Information、Office of the Director of Public Prosecutions 以及 Jamaicans for Justice 的建议,均支持赋予检控官更广泛的权限,包括由 DPP 将符合条件的案件直接转入转处程序。委员们强调,儿童承认责任不应被视为认罪,并表示项目若顺利完成,应尽可能避免儿童留下刑事纪录。

委员会还听取了有关部分儿童在转处安排落实前仍被还押的担忧,这可能使该程序在实践中更难获得。委员们认为,符合条件的案件应通过警方警诫、检控官或法院书记官,尽快转交儿童转处官员。其他意见书,包括 Daniel Barnes、Jamaican Psychological Society、AIDS Healthcare Foundation Jamaica 和 Jamaica Umbrella Group of Churches 提交的意见,则呼吁实行基于风险的转介机制、保障在案件完结前已满 18 岁儿童的衔接安排、提供更完善的社会心理及创伤知情支持、进行年度报告,并加强家庭参与。会议还讨论了校本纪律架构的提议,但委员们表示,这项工作或许更适合由 CPFSA 或 Ministry of Education 推进,而非纳入 Child Diversion Act 本身。

对于是否允许重复参加该项目,委员会未作出最终裁定。部分委员赞成取消硬性限制,以免儿童过早被排除在外;另有一名参议员要求在敲定该条款前,先取得有关重复违法、需求和成本的数据。Child Diversion Unit 表示,项目遵从率超过 80 per cent,当前拨款略高于 $80 million,而去年的支出仍控制在预算之内。该委员会将于下周三上午 10 点复会,目标是在 7月 结束前完成报告。

稿件来自 PBC Jamaica (Video) · 原始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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