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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称:即使仍有不当行为案件待审,被宣告无罪的教师仍常在新学校任教
Jamaica Observer

律师称:即使仍有不当行为案件待审,被宣告无罪的教师仍常在新学校任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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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曾代理不止一名面临性犯罪指控教育工作者的律师表示,这些当事人在胜诉后往往重返讲台——通常是在另一所学校。这位知名律师在接受《牙买加观察家报》采访时要求不具名,她说这种情况十分普遍。她指出,"不仅是在课堂,在工作场所普遍如此",因为"并没有真正做背景调查"。

她以自身案件为例,直接描述了这种现实。在一起案件中,两名教师面临儿童性侵犯指控。在任一案件审结之前,她因无关事务到访另一所校园时,看到其中一人已在该机构授课。

"我曾代理一名教师,该教师被控在一所小学对一名六年级学生犯有多项强奸和严重性侵犯罪名。我去那里做现场勘验(locus visit,locus in quo的简称,法律术语,指法官、裁判官或陪审团为查明争议事件或犯罪发生地点而进行的官方实地走访),令我惊讶的是,[我]看到另一名我也代理过的教师,当时该教师并非只有一起,而是两起强奸案件在审,"她告诉《星期日观察家报》。

那名因案件将她带到该校的教育工作者——被控强奸和严重性侵犯——"最终被宣告无罪,据我所知,现又在另一所小学任教。"她补充说:"大多数被控不当行为的教师客户,一旦无罪释放,都会回到课堂,尽管是在不同的学校。"

她强调,仅要求提供警方证明书,并不能确认受托付照顾儿童的人是否履历清白。她说,一份"干净"的记录并不能证明某人从未被起诉或上过法庭。当案件因投诉人无法作证或证据不足而撤销时,指控可能永远不会显示为定罪记录。在这种情况下,警方档案可能对被撤销的案件毫无记载。

她指出,如果在诉讼仍在进行期间做审查,会反映该人曾被起诉且案件待审。然而,一旦结果有利于被告,法院会致函刑事记录办公室,相关条目会被删除。"然后就会显示'干净',没有逮捕记录,"律师解释道。

她承认,因此这一制度使雇主无法掌握"全貌",但她也认为,保护那些遭错误指控、被逮捕后又被洗清罪名的人免受永久污名,有其合理之处。

她的说法与儿童倡导办公室(OCA)调查、检查和合规主任Keisha Rodriguez-Mills上月的发言一致。Rodriguez-Mills呼吁学校领导"提高警觉",背景是她所称的大量关于教育工作者性侵学生的指控。

在牙买加科技大学(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Jamaica)最近一场以"强化体系:保护儿童免遭性虐待"为主题的讨论系列活动中,Rodriguez-Mills表示,儿童性虐待举报数量正在上升,包括年轻人自己举报的情况,但障碍仍然存在。

"我们还看到,大量举报涉及教师涉嫌侵犯学生。我们还看到大量 grooming( grooming,指以建立信任等方式逐步接近受害者的性引诱行为),或涉嫌 grooming,影响的是男性。但这些男性处于青春期,他们不愿举报,人们还说他们举报只是'太娘气'。案件可能因为受害者无法作证或证据不足而被撤销。

"因此,通常是另一名知晓[该]虐待的儿童代表朋友举报,这是好事,说明我们作为社会,正在教育儿童说出并注意到异常情况,"她在论坛上表示。

Rodriguez-Mills说,一些管理人员将辞职视为问题终结,后来才发现同一教育工作者在其他地方再次做出不当行为。她呼吁校长对 prospective 员工和教师开展"关于适当行为及应对措施的定期导向培训",并警告OCA已追踪到跳过这一步骤造成的有害后果。

"我们在OCA这边调查针对教师的案件时发现,教师往往直接辞职走人。因此,当案件正在调查时,学校会说,'哦,我们已经解决了问题,因为教师已经辞职了',但实际情况是,教师去了另一所学校。然后就没有记录可追踪,你会发现,只有当教师在下所学校继续这种行为时,新校长才会打电话给原校长说,'好吧,你们的教师在我这里,我收到了这样的投诉',"她指出。

待通过的立法提供了另一层监督。2025年《牙买加教师委员会法案》(Jamaica Teaching Council Bill)旨在通过许可制度和正式行为准则来规范并提升教师队伍的专业化水平。教育工作者将面临强制性刑事背景调查,并须满足"适格且正派"(fit and proper)标准方可注册或持有执照。由于对其条款存在分歧,该法案尚未成为法律。

根据草案,教师须同意接受这些调查,任何因可取消资格罪行被判处两年或以上监禁的定罪,都将使其不得从事该职业。该措施适用范围包括:(a) 在幼儿机构任教者;(b) 在学校任教者,无论公立还是独立学校;(c) 指导员;(d) 辅导员或纪律主任,无论公立还是独立学校;(e) 在经批准的家庭教育项目中任教者,包括仅在家教授自己子女、不教授其他儿童的父母;(f) 私人导师,无论全职还是兼职;(g) 在培养未来教师的教学项目中任教者;(h) 督察;(i) 校长;以及 (j) 部长可通过在《公报》(Gazette)上发布的命令指定的其他人员。

按现行条文,该法案不适用于无报酬、奖励或其他对价、临时自愿授课者。根据该法案,在指定生效日或之后,在适用本法规定的学校或其他教育场所任教或拟任教者,均须以规定形式和方式向委员会申请注册。申请在幼儿机构工作者,所需文件包括授权委员会进行刑事记录调查的同意书。

律师再次强调,她代理的大多数被控不当行为的教师客户,一旦无罪释放,都会回到课堂。

稿件来自 Jamaica Observer · 原始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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