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斯图尔特,佛罗里达州(美联社):一名在任法官裁定,在三月于佛罗里达州一条公路上因警员认为泰格·伍兹驾车时能力受损而将其拘留后,须向州方提供列明其凭处方领取何种药物的文书;裁决于昨日早些时候作出。
在位于棕榈滩县以北的马丁县巡回法院,经过仅约四分钟的陈述后,法官达伦·斯蒂尔(Darren Steele)认可了伍兹辩护律师与检方之间商定的安排。
检方曾发出传票,要求调取伍兹在棕榈滩一家药房自1月1日至3月31日的完整药房账册。代表伍兹处理此事的道格·邓肯(Doug Duncan)此前主张美国宪法保护患者处方方面的私人信息,但他向法庭表示,该保障并非没有限度,州方可提出令人信服的披露理由。
检方还批准了邓肯提出的保护令动议,使相关材料仅可由检察官、宣誓警务人员、政府指定专家及伍兹的辩护律师查阅。
伍兹坚称自己没有在能力受损状态下驾车。一份治安官办公室文件称,警员从其衣物中搜出两片止痛药片,并在其运动型多用途汽车(SUV)追尾一辆卡车挂车并侧翻后,记录了其能力减弱的证据。
碰撞报告进一步称,伍兹在朱庇特岛(Jupiter Island)一条沿海住宅区道路上行驶较快,该处限速为每小时30英里(约每小时50公里);其路虎(Land Rover)对卡车造成约5000美元损失。官员称伍兹接受了呼气酒精检测,结果未检出酒精,但拒绝提供尿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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